日前,广东发布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、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。通知要求,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,推进钢压延、铝型材行业清洁能源改造,收严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珠三角地区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、燃煤锅炉等。加强对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企业达标情况的监管。未使用清洁能源的企业不得定为A级或B级。各地应于2021年8月底前将清洁能源改造计划上报至生态环境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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